中邮资管智慧税务咨询项目补充文件(第1次)
本次补充文件主要涉及招标文件以下内容:
1、潜在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所述“金融机构”包括的范围具体都有哪些?请予以明确。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述“金融机构”,是指保险资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含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私募基金管理人)、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全国性)等机构。
2、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27.2条(二)商务、技术(服务)、价格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项目案例(15分)”评分标准的表述进行了修改,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3、商务部分增加“财务状况(2分)”评分因素,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4、商务部分“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分值由5分调整为3分,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5、技术(服务)部分“服务团队”中得分的表述进行了修改,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10月20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仍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北京新侨饭店B座兰花厅会议室;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同一时间。
7、除上述补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本补充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情形,以本补充文件及更正后招标文件为准。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