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新河县分公司彩钢房建设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2026-09-11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新河县分公司彩钢房建设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新河县分公司彩钢房建设项目”(采购编号:ZYZB-2026-W-0494)以公开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新河县分公司彩钢房建设。共1个标段。

2、采购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新河县分公司彩钢房建设。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

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并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需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安排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谈判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 09 月 11 日至2026年 09月 17日,每日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报名并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未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本次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邢台办事处(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胜利南小区11号楼3单元)。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适用于被授权人报名);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 300 元(采用现金或对公账户转账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采用公对公账户转账方式支付的,可支付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支行

账号:913019013000903831

请备注“采购编号”或“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8楼小会议室(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556号);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地  址: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556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科瀛智创谷25号楼

联系人:赵彦

电  话:0311-83662236、13393197272

电子邮件:hbzyzbd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