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吉隆坡国际机场等境外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保障业务合作项目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吉隆坡国际机场等境外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保障业务合作项目进行合作洽谈事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出资单位、合同签约主体
资金来源、出资单位、合同签约主体均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同内容
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航油(航空燃料)名称:JET A-1号喷气燃料;标准:ASTM D1655
此次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业务的机场为:
(1)吉隆坡国际机场(四字码:WMKK,三字码:KUL);备降机场为梳邦机场(四字码:WMSA,三字码:SZB)、槟城国际机场(四字码:WMKP,三字码:PEN)、兰卡威国际机场(四字码:WMKL,三字码:LGK)、士乃国际机场(四字码:WMKJ,三字码:JHB);
(2)新山一国际机场(胡志明)(四字码:VVTS,三字码:SGN)
三、合作方主要资格条件
1.两个机场合作方的通用资格条件:
(1)合作方须至少为一家CCAR121部运行合格证持有人提供航油供应及加注保障服务。
(2)合作项目不进行拆分;
(3)不接受预付款形式;
(4)不接受合作方责任分包。
2.吉隆坡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航油合作方业务范围,应能够按照吉隆坡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航油价格组成MOPS+Differential+综合附加费+税费提供航油保障服务业务。其中:MOPS为普氏新加坡货物算术平均值的价格;Differential为进销差价;综合附加费包括加注服务费、管道使用费、机场费等;税费由所在国家和机场当局收取。
3.新山一国际机场(胡志明)航油合作方业务范围,应能够按照新山一国际机场(胡志明)航油价格组成MOPS+Differential+综合附加费+税费提供航油保障服务业务。其中:MOPS为普氏新加坡货物算术平均值的价格;Differential为进销差价;综合附加费包括加注服务费、管道使用费、机场费等;税费由所在国家和机场当局收取。同时须分别提供罐式、栓式两种加油方式的报价。
四、拟洽谈合作方名称
1.吉隆坡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China National Aviation Fue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South China Ltd(中国航油集团国际控股华南有限公司)、 Mercfuel, LLC。
2.新山一国际机场(胡志明):China National Aviation Fue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South China Ltd(中国航油集团国际控股华南有限公司)、 Hyundai Corporation。
五、拟选定合作方的原因
1.根据调研,吉隆坡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有两家航油供应商可以给我司提供保障,即China National Aviation Fue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South China Ltd(中国航油集团国际控股华南有限公司)、Mercfuel, LLC。上述公司在规定的询价调研期间按时给予正式回复。因此选择上述公司进行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合作洽谈。最终从上述合作对象中选取一家为我司吉隆坡国际机场及其备降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合作对象。
2.根据调研,新山一国际机场(胡志明)有两家航油供应商可以给我司提供保障,即China National Aviation Fue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South China Ltd(中国航油集团国际控股华南有限公司)、Hyundai Corporation。上述公司在规定的询价调研期间按时给予正式回复。因此选择上述公司进行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合作洽谈。最终从上述合作对象中选取一家为我司新山一国际机场(胡志明)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合作对象。
六、公示期
本公示期限自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9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鑫雨
联系电话:010-68855104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提交至cgzx3@cnpostair.com(邮航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