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邮政2026年度“思乡月”项目月饼OEM合作供应商公开谈判变更公告
福建邮政2026年度“思乡月”项目月饼OEM合作供应商公开谈判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邮政2026年度“思乡月”项目月饼OEM合作供应商
项目编号:YDYW-2026-00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6年07月01日
二、变更内容
在原采购货物一览表说明基础上,增加以下说明:
5.品目F(彩品2型)生产标准执行《GB/T 20977-2024 糕点质量通则》,其余品目生产标准执行《GB/T 19855-2023 月饼质量通则》。
(二)商务技术(服务)评分标准变更
原采购文件商务技术(服务)评分表中“月饼业绩”评分项内容变更如下: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2 | 月饼业绩 | 6 | (1)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为市级及以上机关(含事业单位)、国企(含央企)省级总部、大型企业集团总部提供月饼代工或销售服务的业绩证明。单个项目金额500万元(含)以上,每提供1份完整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4分。 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对应合同金额的一张发票复印件,或合同文本复印件及甲方盖章的交货确认单复印件(二选一即可)。上述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年销售业绩,满分2分。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提供审计报告不得分。 评分规则:年销售额≥5000万元,得1分;年销售额≥7500万元,得1.5分;年销售额≥10000万元,得2分(满分)。 |
变更为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2 | 月饼业绩 | 6 | (1)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为市级及以上机关(含事业单位)、国企(含央企)省级总部、大型企业集团总部提供月饼代工或销售服务的业绩证明。单个项目金额500万元(含)以上,每提供1份完整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4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文本复印件、对应金额的发票及银行付款证明,上述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年销售业绩,满分2分。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提供审计报告不得分。 评分规则:年销售额≥5000万元,得1分;年销售额≥7500万元,得1.5分;年销售额≥10000万元,得2分(满分)。 |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2026年07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