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鼎市分公司寄递邮件处理场所改造装修工程,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合格的入围服务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询比项目概况:
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2、项目名称:福鼎市分公司寄递邮件处理场所改造装修工程;
3、项目编号:【2026】昇华宁代-018
4、采购内容及规则:福鼎市分公司寄递邮件处理场所改造装修工程,招标预算价376319元,最高限价312000元,具体采购内容及规模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在合格的参选人中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费用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地点:福鼎市。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全省零星修缮项目供应商入围(资格预审)采购结果及二次采购实施相关事项要求的通知》(集中采购通知〔2025〕20号)执行;
2.凡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询比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询比单位。询比单位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书面声明;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声明文件);
6)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询比单位,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询比单位,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询比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文件);
7)供应商应提供《询比单位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
8)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与声明》原件;
9)供应商应提供《采购询比单位承诺函》原件;
10)供应商应当为中国邮政福建省分公司全省零星修缮项目入围询比单位。(提供全省零星修缮项目询比单位入围(资格预审)采购项目宁德合同包的中标通知书);
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以省分公司入围招标的询比文件中响应的资格条件为准,不再对资格、符合性进行评审。
三、询比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实施采购,在省公司入围(宁德地市合同包9家)的单位进行公开询比二次采购,项目确定一家施工单位。
四、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转账凭证及确认函通过发电子邮箱fjshnd@163.com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14: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一品21幢2梯905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因本项目为二次采购项目,仅接受入围的供应商参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地 址:宁德市塔山路 2 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郑女士1800593101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一品21幢二单元905室
联 系 人:潘工0593-2067079
2026年5月25日